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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會面交往?/監護權訴訟律師,高雄監護權訴訟律師,左營區監護權訴訟律師

什麼是會面交往?

#探視權
離婚後,對方不讓你看小孩?約定好的探視時間卻反悔?
搞懂會面交往權利、聲請程序與強制執行,讓親子連結不中斷!

會面交往的定義與權利

會面交往指的是為未成年子女進行探視的過程,也就是俗稱的「探視權」。

※非主要照顧者,還是有權利可以探望小孩喔!

雙方可以互相協調探視的日期、時間、地點、方法等。若達不到共識,或是對方刻意的阻饒,則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由法院裁定合理的探視方法。


會面交往聲請內容:涵蓋各種節日與時段

聲請內容通常可包含:

  • 平常的見面時間。
  • 連續假日。
  • 特定節日。
  • 過年過節。
  • 寒暑假。
  • 小孩生日。
  • 祖父母生日。

對方突然反悔或態度強硬怎麼辦?

有許多父母,約定好會面交往的方式了,但遇到小孩有特殊活動或交付時間拖延了一點,就爭論不休、惡言相向。其實這些行為無形中都在傷害小孩喔!

重要提醒: 如果在原約定期間,對方反悔或有爭議時,是可以再聲請改定會面交往的喔!

若對方態度強硬,可聲請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態度強硬,可透過裁定,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會分為三階段:

  • ➡️ 柔性勸導
  • ➡️ 間接強制(罰錢)
  • ➡️ 直接強制

直接強制:會由相關機關到現場強制交付子女(過程中會安撫未成年子女的情緒)。


孩子開心最重要:父母合作是關鍵!

大人之間的仇恨不應該影響小孩,對立的加深會導致小孩壓力更大。如果雙方都能夠保持適當的彈性,那麼會面交往才有意義!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什麼是會面交往?取得「監護權」的一方,可以不讓對方探視小孩嗎?

A1: 會面交往指的是離婚或分居的父母,未取得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權(監護權)的一方,仍有權利探望小孩並與其互動的過程,也就是俗稱的「探視權」。

即使您取得了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也不能單方面拒絕或阻撓對方探視小孩。會面交往權是基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法律認為讓孩子維持與父母雙方的連結和互動,對其身心健康發展至關重要。因此,監護權與會面交往權是兩回事,即使對方沒有監護權,其探視權仍受法律保障。

Q2:如果我和前配偶對探視小孩的時間或方式無法達成共識,該怎麼辦?

A2: 如果您和前配偶無法就探視小孩的日期、時間、地點、方式等達成共識,或者對方刻意阻撓探視,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求法院裁定合理的會面交往方式

在聲請時,您可以具體列出期望的會面交往內容,例如:

  • 平時的見面時間(如每週幾、週末的哪些時段)。
  • 連續假日(如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的探視安排。
  • 特定節日(如父親節、母親節)、過年過節(如農曆春節)、寒暑假的探視分配。
  • 小孩生日、祖父母生日等特殊日子的探視方式。

法院會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核心考量,做出最適合孩子的裁定。

Q3:法院裁定的會面交往方式,如果對方突然反悔或不配合,我可以怎麼做?

A3: 如果法院已經裁定會面交往方式,但對方突然反悔或不配合履行,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行程序通常分為三階段:

  1. 柔性勸導: 法院初期會先以勸導方式,提醒不配合的一方應遵守裁定。
  2. 間接強制: 如果柔性勸導無效,法院可能會裁定對不配合的一方處以怠金(罰錢),以施加壓力促使其履行。
  3. 直接強制: 若間接強制仍無法達到效果,法院會進一步進行直接強制。這表示法院會會同相關機關(如社工、警察),到現場強制交付子女,確保探視權的實現。在過程中,相關人員也會特別注意安撫未成年子女的情緒。

此外,如果您發現原有的會面交往約定或裁定已不合時宜,或因對方不配合導致爭議不斷,您也可以再次向法院聲請改定會面交往方式

Q4:大人之間的衝突真的會影響小孩嗎?作為父母,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會面交往,才能讓小孩開心?

A4: 大人之間的衝突,尤其是圍繞著小孩的對立,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發展會產生非常負面的影響。 孩子夾在父母之間,容易感到焦慮、壓力大,甚至可能產生罪惡感,認為是自己的錯導致父母不和。這種高衝突的環境,無形中會傷害孩子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作為父母,即使關係不再是夫妻,也應該盡力成為孩子共同的「合作父母」。要讓小孩開心地進行會面交往,您可以:

  1. 將子女利益擺在首位: 所有的決定和討論,都應以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為出發點。
  2. 避免在孩子面前爭吵或批評對方: 尊重彼此作為父母的角色,不在孩子面前說對方的壞話。
  3. 保持彈性與溝通: 儘管有固定約定,但生活難免有變數。保持理性的溝通管道,對會面交往的時間或方式適當彈性調整,而非僵硬死板。
  4. 鼓勵孩子與對方互動: 即使您對前配偶不滿,也應鼓勵孩子與對方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並在探視時給予祝福。
  5. 尋求專業協助: 如果雙方難以溝通,可以考慮尋求心理諮詢師或家事調解委員的協助,學習更有效的溝通和衝突解決技巧,共同為孩子的福祉努力。

 

 

泓品法律事務所
郭泓志律師 & 陳婉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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