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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車禍流程

簡易車禍流程

 

 

車禍發生後,您可以有三個做法:

  1. 私下簽署書面和解書
  2. 雙方透過調解委員會調解
  3. 向法院提告

私下和解:

建議和解書一式三份,雙方各一份自留,第三份由警局保留。

和解書最好要有:

  • 雙方資料(姓名、身分證、地址等)
  • 事故詳情(人、事、時、地)
  • 和解條件(賠償金額、支付方式、支付證明等)
  • 免責聲明(拋棄民、刑事訴訟權利)

調解委員會:

向鄉、鎮、區公所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調解,排定調解日期 →

  • 成功 → 結案 (會有調解筆錄)
  • 失敗 → 提告 → 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法院審理中途還是可以再聲請轉介調解,法院安排移付調解,調解成立就會直接結案囉。


直接提告:

提告 → 法院安排調解 →

  • 成功 → 結案
  • 失敗 → 法院繼續審理程序

(在調解委員會調解失敗的就直接進入審理程序)
一審、二審中途要轉介調解都可以提出,法院會安排移付調解,調解成立就會直接結案囉。


當雙方無履行約定時:

私下和解:需透過訴訟

調解:可拿調解筆錄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因此建議您可以透過調解達成共識,事後有爭議也不至於太麻煩。


極簡易流程表:

民事: → 法院 → 開庭 → 判決:案件結束

刑事: → 地檢署 →

  • → 起訴 → 開庭 → 判決:案件結束
  • → 不起訴 → 案件結束

Q&A 法律小學堂

Q1:車禍發生後,我需要立刻報警嗎?

A1: 建議您無論車禍大小,都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撥打119確認是否有人員受傷需要救護。警方到場後會協助處理現場、製作筆錄,這將是後續處理(無論是和解、調解或訴訟)的重要依據。即使雙方當下決定私下和解,也建議報警留下記錄,以防未來發生爭議。

Q2:如果選擇私下和解,和解書內容有哪些是特別需要注意的?

A2: 私下和解時,和解書的內容務必越詳細越好,以避免日後糾紛。除了文章中提到的基本資料、事故詳情、和解條件外,特別重要的是要載明「免責聲明」,明確表示雙方拋棄民事、刑事訴訟權利,並且清楚載明賠償金額、支付方式、支付證明等細節。建議您在簽署前,可以請專業人士協助審閱,確保自身權益。

Q3: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和法院調解有什麼不同?

A3: 兩者主要差異在於聲請管道和法律效力。

  • 調解委員會調解: 您可以向鄉、鎮、區公所聲請,流程較為簡便、免費,且能較快排定調解日期。如果調解成立,調解筆錄會與法院判決有相同效力,若對方不履行,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 法院調解: 通常是在進入法院訴訟程序後,由法院安排或您聲請轉介。法院調解的優點是會有法官或調解委員居中協調,且調解成立的筆錄同樣具有強制執行力。即使調解失敗,也能直接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Q4:如果對方不履行和解或調解協議,我該怎麼辦?

A4:

  • 私下和解: 如果您是透過私下簽署和解書,但對方沒有履行約定,您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待勝訴後才能聲請強制執行。
  • 調解委員會調解或法院調解: 如果您是透過調解委員會或法院調解成立,並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調解筆錄(或調解書),若對方不履行,您可以直接持該筆錄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省去再次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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