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口無遮攔會觸犯什麼罪呢?
在網路上口無遮攔會觸犯什麼罪呢?
#匿名應該沒關係吧 #恐嚇罪 #妨害名譽
網路言論自由的界線在哪?一不小心就可能觸犯刑法!
在台灣網路普及、社群媒體興起,人與人之間的聯繫更加方便。再加上言論自由的社會風氣,很多人會在網路上暢所欲言。雖然很方便,但是一不小心就可能觸犯刑法喔!
許多人誤以為匿名就能規避法律責任。然而,即使不是使用本名,只要言論已經造成社會紛擾,影響國家社會安定,這樣就觸犯刑法了。就算是匿名,只要有人提告,警方就會協助調閱資料,並且依法取得搜索票循線逮人。
成立要件為: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在公眾場合(例如咖啡廳、街道、百貨公司等)做人身攻擊的言論。只要有其他人在現場,不管對方有沒有聽到都算構成要件。
散佈毀損他人名譽之情事,且與公眾無益。例如評論餐廳好吃與否並不會觸犯誹謗,但若是惡意散佈不實且有損名譽的事情(例如:聽說、據說、聽某某某說的未經證實之言論)就可能觸犯誹謗罪。
請注意:即使是多人的群組,也算是公開場合喔!
如果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做,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是最佳選擇,以免讓加害者逍遙法外!
A1: 絕對不是。 許多人誤以為在網路上使用假名或匿名就能規避法律責任,這是一個常見的迷思。只要您的言論觸犯法律,即使是匿名,檢警單位仍有權力透過網路IP位址、帳號資料等數位足跡進行追查。一旦有人提告,警方會依法調閱相關資料並申請搜索票,循線查獲涉案者。所以,無論是否匿名,都應對自己的網路言論負責。
A2: 恐嚇罪的「致生危害於安全」是指,您的恐嚇言論(例如威脅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客觀上足以讓對方產生不安全的感受,不一定需要讓對方實際感到極度恐懼。判斷的標準會綜合考量威脅的內容、情境、以及受害者的主觀感受等因素。即便對方看起來沒有受到嚴重驚嚇,但只要言論已經構成足以使其心理產生不安或恐懼,就有可能構成恐嚇罪。
A3: 雖然兩者都屬於妨害名譽的範疇,但它們的構成要件略有不同:
簡單來說,公然侮辱是「罵人」,誹謗是「說人壞話且為不實事實」。
A4: 是的,仍然可能構成犯罪。 刑法上對於「公開場合」的定義,並不僅限於大街上或大型公開論壇。即使是設有隱私設定的社群媒體群組、Line群組,只要群組內成員是「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就可能被認定為「公然」,從而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罪。法院在判斷時會考量群組的性質、成員人數、以及言論傳播的範圍等因素。因此,即便是在看似私密的群組,發言也應謹慎。
匿名應該沒關係?大錯特錯!
網路上最常犯的罪
如果有人提告,就有可能成立妨害名譽或誹謗罪。
不慎受害?如何提告?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在網路上使用假名或匿名,就真的不會被抓到嗎?
Q2:恐嚇罪的「致生危害於安全」是什麼意思?是不是一定要讓對方感到非常害怕才算?
Q3: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有什麼主要差別?是不是只要講到壞話就算?
Q4:如果我的留言是在一個只有少數朋友的私密群組,也會構成犯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