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過世後, 可否提領存款來支付喪葬費用?
親人過世後,可否提領存款支付喪葬費用?
阿公生前交代孝順的小志處理後事,小志提領存款卻被妹妹告上法院?
遺產動用有什麼眉角?一次搞懂法律規定與自保之道!
阿泓有三個小孩:小志、小玲、小美。小志從小特別孝順,爸爸過世前都是他在照顧的;小玲跟小美則長年在外縣市生活,鮮少回家或聯絡。
阿泓過世前,交代小志可以提領存款來處理後事。於是,小志在爸爸過世後,就提領了爸爸的存款來支付喪葬費用,沒想到卻被自己的妹妹告上法院...
父親過世後,他的財產就立刻成為所有繼承人的共有財產。原則上,任何人都不能擅自使用。
若是長輩過世前有叮囑小孩幫忙處理後事,如果有證據,且經過繼承人同意,就比較不會有爭議。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舉證:
如果無法提出證明,可能會造成其他繼承人、債權人的權益受損,而因此觸犯刑法的「偽造文書」、「侵占」等罪名。
這就是為什麼小志會被妹妹告了!所以如果你是孝順的子女,要記得保護自己喔!
過去在實務上的見解是依據:民法第6條:「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也就是說,就算親人在生前有授權,這個授權在他過世後,就不再有效了。
例如:新北地院111 年度簡字第 2418 號刑事判決,此案件認為當被繼承人死亡後,財產就會變遺產,而遺產屬於全體繼承人共有,且被告已知親人過世卻還以被繼承人的名義提領存款,就屬偽造文書罪。
例如:110 年度台上字第 3566 號刑事判決。
最高法院認為「委託處理後事」符合民法第550條但書的規定,即不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當然全部歸於消滅。
民法第550條:「委任契約,因當事人一方死亡、破產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但契約另有訂定或因委任事務之性質不能消滅者,不在此限。」
且此案件有證人及其他書面證據,最後判決無罪。
法院會依照個案的事發過程、證據完整度等,有不同的判決結果。
但小心一點總是對的,不要因為一時的便宜行事,而讓自己惹上官司喔!
A1: 不建議直接提領。 依照法律規定,親人過世後,他的財產立即轉變為全體繼承人的共有財產。原則上,任何繼承人都不可以擅自使用這筆錢。即使是為了支付喪葬費用,若沒有經過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或是有明確的合法授權(例如遺囑執行人),仍可能引發爭議,甚至觸犯法律,就像文章中小志的案例一樣。
A2: 生前的交代雖然重要,但為了避免日後爭議,光憑口頭交代是不夠的。依據法律傳統見解,當事人死亡後,生前的授權通常會自動失效。儘管近年來法院有依個案情況做出不同見解,但若要確保合法性並保護自己,最好能有明確的書面證據,例如:
這些證據可以在萬一發生爭議時,成為您有利的證明。
A3: 如果您未經合法程序或所有繼承人同意,擅自提領或動用亡者的存款,可能會觸犯以下刑事罪名:
這些罪名都可能導致您面臨刑事責任,因此務必謹慎處理遺產相關事宜。
A4: 如果您已經不小心動用了遺產,建議您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小故事分享:孝順卻惹官司
遺產不能隨便亂動!
可以合法使用遺產的情況:
小心!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法院對「授權處理後事」的見解演變
法院的傳統見解:權利能力終於死亡
近年來視個案情況而有不同見解(彈性認定)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親人過世後,我可以立刻從他的帳戶提錢來支付喪葬費嗎?
Q2:如果親人生前有交代我可以動用存款處理後事,這樣就沒問題了嗎?
Q3:如果我未經同意就動用遺產,可能會觸犯哪些法律?
Q4:萬一真的不小心動用了,我該如何補救或證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