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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裁定是什麼?

本票裁定是什麼?

#強制執行
手握本票卻不知如何追討?搞懂本票裁定,讓你的債權不再睡覺!

 

 

有效本票不可或缺的五大要件:

  • 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 一定之金額
  • 無條件擔任支付
  • 發票年、月、日
  • 發票人簽名

本票裁定聲請流程:簡單四步驟

  1. 撰擬「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
  2. 將「聲請狀」及本票正本遞交給法院。
  3. 繳納聲請費用(費用依照標的金額500~5000不等)。
  4. 法院進行形式上審核,通過後核發本票裁定。

本票裁定後的「強制執行」

債務人收到本票裁定後,若未於十日內抗告,本票裁定就會確定。此時,債權人可憑本票裁定及其「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追討債務。


本票裁定的四大優點:

  • 時間快:相較於一般訴訟,程序更為迅速。
  • 程序簡單:申請文件與流程較為簡便。
  • 可以公示送達:債務人行蹤不明也能進行。
  • 費用較低:費用依照標的金額500~5000元不等。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本票裁定程序中,如果債務人對債務有異議,可以怎麼做?

A1: 如果您是收到本票裁定的債務人,並且對債務本身有異議(例如:根本沒這筆債務、本票是偽造的、債務已清償等),您必須在收到裁定後的10天內,向法院提起抗告。抗告是唯一可以在本票裁定程序中表達異議的方式。一旦您提起抗告,本票裁定就無法直接確定並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法院會進一步審理您的異議內容。若未在10日內抗告,本票裁定就會確定,債權人便可據此聲請強制執行。

Q2:文章提到本票裁定「可以公示送達」,這對債權人有什麼好處?

A2: 「公示送達」是一種特殊的送達方式,主要是在債務人行蹤不明、無法直接送達法律文件時使用。對於債權人而言,本票裁定可以聲請公示送達的好處是:

  • 突破送達困境: 當債務人刻意躲避、不知去向,導致法院無法將本票裁定送達給他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 確保程序進行: 即使債務人沒有實際收到通知,只要符合公示送達的法定要件並完成程序,法律上就會推定債務人已收到裁定,確保本票裁定程序能夠繼續進行,最終可能確定並聲請強制執行,避免債務人利用躲避來拖延或規避債務。

Q3:本票裁定「確定」之後,下一步債權人可以怎麼做?

A3: 當債務人收到本票裁定後,若在10天內沒有提出抗告,那麼這份本票裁定就會確定。本票裁定確定後,它就具有與法院確定判決相同的法律效力。此時,債權人可以憑著這份確定的本票裁定以及向法院聲請核發的「確定證明書」,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範圍可以包括查封債務人的不動產、動產,扣押其銀行存款、薪資或其他對第三人的債權等,以實現債權人的權利。

Q4:本票的「發票年、月、日」和「發票人簽名」為什麼是有效本票不可缺少的要件?

A4: 這些是本票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項,本票就會被視為無效

  • 發票年、月、日: 這是確定本票的發行時間點,對於計算票據時效、判斷發票人行為能力以及其他票據法上的權利義務都非常重要。它關係到本票何時生效、何時可以請求付款等時間性的法律效力。
  • 發票人簽名: 簽名是發票人承擔票據責任的依據。沒有發票人的簽名,就無法確認是誰開立了這張本票,也無法追究其付款責任。簽名可以是親筆簽名,也可以是蓋章(如印章),代表發票人對票據內容的承諾。

這些要件的規定,是為了確保本票作為一種流通性較強的有價證券,其權利義務關係能明確且易於判斷,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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