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後, 另一伴的子女可以 繼承我的財產嗎?
再婚後,另一伴的子女可以繼承我的財產嗎?
繼子女與親生子女的繼承權一樣嗎?
搞懂收養制度,讓您的財產規劃更清晰!
再婚時,另一伴的子女並非您的「血親」,所以原則上沒有繼承權。
要讓另一伴的子女有繼承權,就要透過「收養」制度喔!
經合法收養後,養子女在法律上與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會停止,故養子女在停止收養前,原則上無親生父母的繼承權。
民法第1077條第1項:
民法第1077條第2項:
簡言之,有合法收養的養子女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因此,若有收養關係,則養子女會取得您的第一順位繼承權。
A1: 不會自動擁有。 根據台灣《民法》的繼承順位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您的繼子女與您並沒有血緣關係,因此在法律上,他們原則上不具有您的繼承權。若您希望您的繼子女能繼承您的財產,您需要透過「收養」制度,讓他們在法律上成為您的養子女。
A2: 一旦您合法收養了另一半的子女,他們在法律上就成為您的「養子女」。根據《民法》第1077條第1項,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之間的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會等同於婚生子女。這表示您的養子女將取得您的第一順位繼承權。
同時,根據《民法》第1077條第2項,養子女與其本生父母(親生父母)及其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在收養關係存續中會停止。這意味著,在收養關係有效期間,您的養子女將無法繼承其親生父母的遺產。
A3: 如果您沒有收養您的繼子女,但仍希望他們能繼承您的財產,您可以透過「立遺囑」的方式來分配您的財產。在遺囑中,您可以明確指定將部分財產遺贈給您的繼子女。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透過遺囑的方式分配財產,不能侵害到您的法定繼承人(例如您的親生子女、配偶等)的「特留分」。特留分是法律為保障繼承人所規定的最低繼承比例,若遺贈超過特留分所能分配的範圍,法定繼承人有權請求扣減。因此,建議在立遺囑時,諮詢專業律師,以確保遺囑的有效性與財產分配的合法性。
繼承順位表:誰是您的法定繼承人?
收養制度:讓繼子女取得繼承權的關鍵
「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我再婚後,我的繼子女(另一半的親生子女)會自動擁有我的繼承權嗎?
Q2:如果我合法收養了另一半的子女,他們在法律上的繼承權會如何變化?
Q3:如果我沒有收養我的繼子女,但仍希望他們能繼承我的部分財產,有什麼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