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是什麼?
存證信函是什麼?
一紙存證信函,勝過千言萬語!
它沒有強制效力,卻是您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利器!
存證信函一式三份,郵局為公證的第三方,會在三年內保留信函副本,並用雙掛號的方式寄出,可確認信件的投遞狀況。
存證信函本身不是一種法律文書,所以本身沒有法律強制執行的效力!
但它在法律上的意義是:日後如有訴訟,可以用來證明曾經的立場與表示過的內容,向法院表明立場。
例如:曾經在何時催告貨款?曾經在何時催告維修?
存證信函本身帶有嚴肅的警告效益,要求對方在特定期限內完成某件事,因此,也有警告或催促對方出面協商的用意。
因訴訟程序相當注重實質證據,書面證據的證明力比言詞證據的證明力要高。
存證信函的偽造風險也比Line對話截圖更低,可以有效提升法院的信任度。
(下方有圖片示範,但在此為純文字內容呈現。)
A1: 雖然存證信函本身不具強制執行力,但它在法律上的意義重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A2: 如果您寄發存證信函後,對方仍然不予理會或不履行義務,這表示對方可能無意透過協商解決問題。此時,您可能需要考慮採取更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在對方不予理會的情況下,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評估下一步的法律策略,以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A3: 一份有效的存證信函應力求清晰、明確且具體,才能發揮最大效用。以下是撰寫時應注意的事項及常見錯誤:
如果您不確定如何撰寫,建議尋求律師協助,確保存證信函的法律效力與完整性。
存證信函的功用與用意
為何它是訴訟程序的有力證據?
存證信函常見的內容類型
存證信函怎麼寫?有效撰寫的關鍵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存證信函本身沒有強制效力,那我寄發它的意義是什麼?
Q2:如果我寄了存證信函,但對方就是不理會,我該怎麼辦?
Q3:存證信函的內容該怎麼寫才能發揮最大效用?有哪些常見錯誤要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