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付小孩的扶養費,我可以拒絕讓他看小孩嗎?
對方不付小孩的扶養費,我可以拒絕讓他看小孩嗎?
扶養義務 ≠ 探視權!
孩子探視權與扶養費無關?教你如何合法追討扶養費,同時維護孩子權益!
法院通常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為優先考量,一般不會因為沒有給付扶養費而剝奪探視權,因為探視權跟扶養費是不同的權利義務。就算真的在扶養費上有爭議,那也不會影響到會面交往的權利喔!
若離婚協議書上有約定扶養費給付的相關要件,但對方卻遲遲沒有照約定給付,這時就可以向法院提告請求對方履行協議。
小撇步:如果之前是法院調解或是法院判決,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喔!省去再次訴訟的麻煩。
如果一開始就沒有扶養費用的約定,那麼就需要透過訴訟向法院聲請「酌定扶養費用」。等到判決結果出來,就可以拿去聲請強制執行了。
A1: 不行,您不能因此拒絕對方探視小孩。 在法律上,「扶養義務」和「探視權(會面交往權)」是兩種不同的權利義務。法院在處理這類爭議時,通常會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讓子女與父母雙方維持正常的互動和關愛,對孩子的身心發展至關重要,因此法院通常不會因為一方未給付扶養費而剝奪其探視權。即使扶養費有爭議,也不會影響到會面交往的權利。
A2: 如果您的離婚協議書中已明確約定扶養費的金額和給付方式,但對方卻遲遲不履行,您可以根據當初協議的方式採取不同的法律行動:
A3: 可以。 如果您們在離婚時沒有約定扶養費用,您仍然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扶養費用」。法院在審理時,會綜合考量以下因素來判斷扶養費的金額:
一旦法院判決酌定扶養費的金額並確定,您就可以憑此判決向對方請求扶養費,若對方仍不履行,即可聲請強制執行。
A4: 探視小孩除了扶養費的議題外,還有幾個重要的注意事項:
離婚協議書已約定扶養費,對方卻不給付?
如果一開始就沒有協議扶養費,怎麼辦?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對方不付扶養費,我可以拒絕讓對方探視小孩嗎?
Q2:如果離婚協議書上明明約定好扶養費,但對方就是不給,我該怎麼辦?
Q3:我和對方離婚時,完全沒有約定扶養費,現在我可以向對方要求扶養費嗎?
Q4:除了支付扶養費外,探視小孩時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