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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跟存證信函有什麼不一樣?

律師函跟存證信函有什麼不一樣?

面對法律爭議,該寄存證信函還是律師函?
搞懂兩者功能、法律效力與應對策略,避免吃虧!

認識存證信函與律師函

存證信函:

個人名義寄發的信件,用來表達訴求、需求,是一種「要求」或「通知」。

因為郵局有保存一份副本,較無偽造的可能,可以作為證據之一(例如:曾經有催告租金)。

律師函:

律師的名義替當事人撰寫的文書,也是在表達訴求。

內容會更專業嚴謹,也能表示出要積極解決事情的決心,如果對方仍不處理,未來不排除走向法院的訴訟程序。


兩者最大的差別:專業分析與溝通

律師函在撰寫前,律師會先與當事人進行完整討論,做完整的法律分析與建議

律師函中也會引用相關法條與案例,藉此進行有效且專業的溝通,目的在於解決問題,而非衍生更多爭吵。

基於解決問題的立場,很多人會選擇直接寄發律師函。


收到信函:需要回覆嗎?

即便你覺得對方的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都在胡扯,還是建議「要回應」!

避免對方未來在法庭上說:「如果我寫得不實在,你當初怎麼不回應?」,而因此被對方說成是「默認」,就實在划不來了。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存證信函和律師函在法律效力上有什麼不同?

A1: 兩者在法律效力上最大的不同在於其「證明力」和「影響力」,而非本身就具有強制執行力。

  • 存證信函: 主要是由個人名義寄發,核心作用是證據保全。透過郵局的公證機制,證明您在特定時間點向對方表達過特定主張或通知,內容真實無變造。它本身沒有強制執行力,但日後若進入訴訟,可以作為證明您曾採取行動、表達立場的強力書面證據
  • 律師函: 是由律師以專業名義為當事人撰寫和寄發的文書。雖然本身也沒有強制執行力,但它傳達的訊息是:當事人已尋求法律專業協助,對此事件抱持嚴肅態度,且不排除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律師函的內容通常更專業嚴謹,引用法律條文或具體案例,更能讓對方感受到法律上的壓力,進而促成協商解決或採取更積極的應對措施。

Q2:我應該選擇寄發存證信函還是律師函?什麼情況下各別比較適合?

A2: 選擇哪種方式取決於您的具體情況和預期目的:

  • 適合寄發存證信函的情況:
    • 證據保全為主要目的: 當您只需要證明您在特定時間點做了某項「通知」或「催告」(例如催繳租金、通知解約),且案情相對單純,不涉及複雜法律爭議時。
    • 預算考量: 存證信函的費用通常比律師函低廉,適合經濟考量較重的狀況。
    • 警示作用: 希望給對方一個正式的警示,但尚未決定立即進入訴訟程序。
  • 適合寄發律師函的情況:
    • 需要專業法律分析與建議: 在寄發前,律師會先分析案情,評估法律風險,並提供解決方案的建議。
    • 希望展現解決問題的決心: 律師函的專業度和律師名義本身就能給對方較大的壓力,表明您將積極維護自身權益,甚至可能採取訴訟。
    • 案情複雜或爭議較大: 需要透過專業嚴謹的法律論述,才能有效溝通並解決問題,而非衍生更多爭吵。
    • 期望促成協商而非立即訴訟: 律師函有時能作為訴訟前的最後通牒,促使對方認真協商,避免進入法院。

Q3:我收到了對方寄來的存證信函或律師函,即使我覺得內容是胡扯,也一定要回覆嗎?

A3: 強烈建議您一定要回覆,即使您認為內容不實或是在胡扯。

在法律上,若對方的主張明確,而您在收到信函後不予回覆,有時可能會被法院解讀為您「默認」對方的主張或事實,或認為您無法提出反駁。雖然沉默不一定代表默認,但在訴訟過程中,若對方提出「如果你寫得不實在,你當初怎麼不回應?」這類質疑,會對您非常不利。

因此,無論如何,都應該在收到信函後,與律師討論並在合適期限內(通常建議不超過對方設定的回覆期限)提出回覆,明確表達您的立場、否認不實指控,或提出反訴求,以避免未來在法庭上陷入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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