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種類及聲請程序
保護令種類及聲請程序
遇到恐怖情人,請提早聲請保護令!!
近日恐怖情人的舉動日益恐怖,到底該如何自保?
了解保護令的種類、聲請方式與違反後果,及早保護自己!
近日恐怖情人的舉動日益恐怖,有的偷偷在房間裝竊聽器、有的用信號彈威嚇其他追求者,甚至還有在情人身上潑油放火殺人的。遇到恐怖情人,我們到底該如何自保呢?
保護令的聲請並不困難,不僅聲請時不需繳納任何裁判費用,審理時法官對於被害人舉證責任的要求也會適度放寬。
保護令:是保護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法院裁定。
這裡的家庭暴力是指「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的行為。例如:虐待、傷害、言語羞辱、性侵害、恐嚇、脅迫、騷擾等。
參考法條: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14條第1項、第16條。
只要法官認為加害人確實有加害行為存在,且很可能繼續發生,就會核發保護令,以保護被害人不繼續受到暴力威脅。
效力:期限為兩年,失效前可向法院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
效力:核准後,會自動開啟通常保護令的程序。通常保護令核准或駁回時,暫時保護令即失去效力。
效力:核准後,會自動開啟通常保護令的程序。通常保護令核准或駁回時,緊急保護令即失去效力。
警察人員可以直接逮捕家暴行為的現行犯;檢警偵查時,認為犯罪嫌疑人有犯家暴、或違反保護令罪嫌重大,基於情況急迫,也會直接拘提。
有再犯之虞,也可以聲請羈押。
且違反保護令為非告訴乃論,所以若是違反保護令且經判決確定後,是會留下前科喔!
參考法條: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61條。
違反保護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A1: 您可以聲請保護令的情況是,當您與加害人之間具有親屬關係或同居關係,且您遭受了身體或精神上的不法侵害。這包含虐待、傷害、言語羞辱、性侵害、恐嚇、脅迫、騷擾等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修正,情侶關係也包含在家庭暴力的適用範圍內。因此,即使是未同居的情侶,只要有遭受上述身心暴力行為,您也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以保護自己免於暴力威脅。
A2: 這三種保護令的主要區別在於核發的緊急程度、聲請主體和效力:
選擇建議:
A3: 聲請保護令是免繳任何裁判費用的,這旨在降低被害人尋求法律保護的門檻。
在審理過程中,法官對於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要求會適度放寬。這是因為家庭暴力案件往往發生在私密空間,蒐證不易。因此,法院會綜合考量各種間接證據,如驗傷單、錄音、錄影、簡訊、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證人證詞,甚至是被害人的陳述等,來判斷是否有家庭暴力的事實。只要法官認為加害人確實有加害行為存在,且很可能繼續發生,就會核發保護令。
A4: 違反保護令的後果相當嚴重,且因為是非告訴乃論,一旦查獲就會進入司法程序,無法撤告:
因此,保護令對於家庭暴力加害人具有極強的法律約束力,違反者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制裁。
希望這些Q&A能幫助您更了解保護令的種類與聲請程序!如果您或身邊的人正遭受家庭暴力威脅,請務必尋求專業法律協助或撥打113保護專線。
什麼是保護令?「家庭暴力」的定義?
聲請保護令:法官的判斷依據
在審理中,首先要向法院說明:
保護令的三種類型:
1. 通常保護令
2. 暫時保護令
3. 緊急保護令
如果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會怎麼樣?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什麼情況下可以聲請保護令?「家庭暴力」的定義包含情侶關係嗎?
Q2: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和緊急保護令有什麼不同?我該如何選擇?
Q3:聲請保護令需要繳費嗎?法官對於證據的要求會很嚴格嗎?
Q4:如果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會面臨什麼樣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