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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是什麼?要申請嗎?

著作權是什麼?要申請嗎?

#智慧財產權
「抄襲啦!XXX又抄襲ooo了」
搞懂著作權保護什麼、要不要申請,才能有效保護你的創作!

我們常掛在嘴邊的智慧財產權,其實是種泛稱,一般認為是包含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

在保護自身權益之前,也要知道是哪一項權利受侵害才有辦法對症下藥!

著作權法第 1 條: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法。


著作權保護的是什麼?「創作完成主義」

只要是具有原創性的作品在創作完成時不必登記就享有著作權,屬於「創作完成主義」

著作權法第5條(著作種類):

  • 語文著作
  • 音樂著作
  • 戲劇、舞蹈著作
  • 美術著作
  • 攝影著作
  • 圖形著作
  • 視聽著作
  • 錄音著作
  • 建築著作
  • 電腦程式著作

著作權又分為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


著作財產權:經濟利益與期限限制

著作財產權可以轉讓他人,保護至著作人死亡後50年

(若著作人是法人,保護至公開發表後50年)

主要權利包含:

  • 重製權
  • 公開口述權
  • 公開播送權
  • 公開上映權
  • 公開演出權
  • 公開傳輸權
  • 公開展示權
  • 改作權
  • 編輯權
  • 散布權
  • 出租權

參考法條:著作權法 第22條至第29條。


著作人格權:專屬著作人,永久保護

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不得轉讓他人並受永久保護

主要權利包含:

  • 公開發表權
  • 姓名表示權
  • 禁止不當變更權

保障著作人的名譽、風格等,著作人可以決定自己的作品要不要公開發表、作品名稱要叫什麼、作品名稱要具名/筆名/不具名、禁止他人扭曲/竄改或任何會造成名譽損害的更改。

參考法條:著作權法 第15條至第17條。


著作權侵權與防禦:

被抄襲了怎麼辦?

原告須舉證證明抄襲的人曾經看過、聽過、接觸過他的作品,導致兩個作品相似;或是直接指出相似處。

著作權:是一種無體財產權,指著作所附著之物,也就是作品本身。

著作所有權:屬於物權,所有權人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可自由任意使用。

我真的沒有抄襲!如何自證清白?

每個人的想法那麼多,很難達到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境界,難免會遇到一個跟你想法差不多的人,也就會有作品類似的情況發生,這時候該怎麼替自己脫罪呢?

最常見且保險的方式就是保留創作的經過,如果能夠證明創作完成的時間點會更好。


迪士尼初代米老鼠:著作權與商標權的交鋒

今年迪士尼的初代米老鼠著作權已經公開超過50年,是不是代表大家都可以使用,不會有侵權的問題嗎?

雖然初代米奇已經公開超過50年,但不代表這將不會造成任何的侵權行為。若是你創造的圖文讓人聯想或可能影響到迪士尼的商譽,這樣還是會構成著作人格權的侵害!

雖然著作財產權可能因為超過50年,但著作人格權還是存在的,迪士尼還是可以主張著作權第17條: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其名譽之權利。

而且,米奇的形象還是受商標法保護的喔!


結論:綜合運用智慧財產權,全面保護你的作品!

所以說,有效運用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就可以保護自己辛苦創作的作品囉!


常見 Q&A 法律小學堂

Q1:什麼是著作權?我的作品完成後,需要特別去申請或登記才能擁有著作權嗎?

A1: 著作權是一種法律權利,旨在保護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內具有原創性的創作。它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從文章、音樂、戲劇、繪畫、攝影到電腦程式等都可能受保護。

在台灣,著作權採取「創作完成主義」。這表示只要您的作品是原創的已經完成(即以某種形式呈現出來),您不必向任何政府機關申請或登記,就自動擁有該作品的著作權。這與專利權和商標權需要經過申請和核准程序才能取得權利有所不同。

Q2:著作權分為「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格權」,兩者有什麼主要區別?保護期限一樣嗎?

A2: 著作權確實分為兩大類,它們的性質和保護期限都有所不同:

  • 著作財產權:
    • 性質: 屬於一種「財產權」,可以像其他財產一樣被轉讓、授權給他人使用,甚至繼承。它賦予著作人對作品的經濟控制權,例如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出租等權利。
    • 保護期限: 通常保護至著作人死亡後50年。如果是法人(公司、組織)為著作人,則保護至作品公開發表後50年。期限屆滿後,作品會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 著作人格權:
    • 性質: 專屬於著作人本人,與著作人的人格密不可分,不得轉讓給他人,也不能繼承。它保護的是著作人的名譽、風格和與作品之間的精神聯繫,包含:
    • 公開發表權: 決定作品是否以及何時公開發表。
    • 姓名表示權: 決定在作品上是否具名、使用筆名或不具名。
    • 禁止不當變更權: 禁止他人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其著作內容、形式或名目,以避免損害著作人的名譽。
    • 保護期限: 著作人格權是受永久保護的,即使著作人死亡或著作財產權消滅,其著作人格權仍然存在,後人仍應尊重著作人的名譽和作品完整性。

Q3:如果我的作品被抄襲了,我該如何舉證?如果我的作品和別人的很像,我該如何自證清白?

A3:

  • 被抄襲時的舉證: 若您的作品被抄襲,您作為原告需要舉證證明以下兩點,或直接指出相似處:
    1. 接觸: 證明抄襲者曾經看過、聽過或以其他方式接觸過您的作品。
    2. 實質相似: 證明兩個作品之間存在高度的相似性,且這種相似性不是偶然巧合或來自於公眾領域的素材。您可以透過比對作品的細節、結構、創意表達等方面來指出相似處。蒐集並保存您的作品草稿、創作紀錄、發表時間證明等,都可作為有利證據。
  • 自證清白(沒有抄襲): 如果您的作品與他人作品相似,但您確定沒有抄襲,最常見且保險的方式是:
    • 保留創作過程的紀錄: 例如草稿、創作筆記、電腦檔案的建立或修改日期、中間版本等。這些紀錄可以證明您的創作是獨立完成的。
    • 證明創作完成時間點: 如果能證明您的創作完成時間點早於對方,或證明您在對方作品公開前就已完成創作,將是最有力的反駁。

Q4:迪士尼初代米老鼠的著作權已經進入公共領域,是不是代表大家都可以隨意使用了?會不會有侵權問題?

A4: 雖然迪士尼初代米老鼠(《威力號汽船》版本的米奇)的著作財產權在某些地區可能已進入公共領域,理論上其著作財產權不再受保護,大家可以自由使用該版本米奇的形象進行重製、改作等。

然而,這並不代表使用初代米奇就完全沒有法律風險,因為:

  1. 著作人格權的保護: 著作人格權是永久保護的。如果您對初代米奇的形象進行歪曲、割裂、竄改等行為,導致損害了迪士尼作為著作人的名譽,迪士尼仍可以依據《著作權法》第17條主張其著作人格權受侵害。
  2. 商標權的保護: 米奇的形象,特別是其較新的版本和作為迪士尼公司標誌性的形象,仍然受到商標法的保護。商標權旨在識別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即使初代米奇的著作財產權過期,如果您的使用方式會讓消費者誤認為您的商品或服務與迪士尼公司有關聯,或者損害了迪士尼的商譽,您仍然可能構成商標侵權。迪士尼會透過持續使用和宣傳,強化米奇形象的「後天識別性」,以維持其商標保護。

所以,即使是進入公共領域的作品,在商業使用時仍需謹慎,以避免侵犯著作人的人格權或其他公司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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